根据通信百科[1]的定义,虚拟电信运营商(VNO,Virtual Network Operator)指:本身没有电信网络资源,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电信基础设施,对电信服务进行深度加工,以自己的品牌提供服务的新型电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以自己的品牌来标注向最终用户提供的服务内容。在这一点上,虚拟运营商本质上有别于增值服务商和电信服务代理商。可以看出,与电信增值业务服务商(SP)不同的是,VNO能够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如语音通话),与服务代理商不同的是,VNO有自己的服务品牌、单独的号码资源。
在美国、日本、韩国、香港等这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虚拟网络运营商早已合法存在。以香港地区为例,香港电信管理局在十余年前就给当地的多家企业发放了虚拟网络运营商牌照,并划拨了相应的号码资源,由这些企业发行自有品牌的电话卡。在这些国家和地区,虚拟网络运营商正在不同的细分用户市场拓展自有品牌的产品和服务。
在中国内地,虚拟网络运营商也并不是头一次被提及。据了解,在2005年,国家相关部门就曾经发起过关于“放开对虚拟网络运营商管制”的讨论。不过,之后接踵而来的电信重组、3G牌照发放等更为重要而紧迫的事宜,使得虚拟网络运营商的准入问题被搁置。
时隔多年,关于虚拟网络运营商的准入问题之所以会在近期被再次提及,并成为业界焦点话题,是因为工信部在2012年6月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的文件[2]。若果真实现,虚拟运营商牌照的发放将是继2008年电信业重组之后又一次电信重大变革,也是中国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业务的开始。据推测,腾讯、阿里巴巴等OTT企业将获得首批电信虚拟运营商牌照。
过去一直在发展却一直受管制的VoIP电话将可能是虚拟电信运营商在租赁相关带宽后杀入话音市场的有力武器。尽管VOIP的通话费用只有固网的几十分之一,但在政策层面并没有拿到通行证。或者接着虚拟电信运营商的牌照发放,可能出台对VoIP更宽容或鼓励的措施。
几乎不难设想,类似腾讯这样的企业,当获得相应号码资源后,将号码和QQ号建立对应关系,会对传统电信业带来巨大的影响。
(研究院 刘振兴 整理)
参考资料
[1] http://baike.c114.net/view.asp?%D0%E9%C4%E2%B5%E7%D0%C5%D4%CB%D3%AA%C9%CC
[2] http://tech.163.com/13/0107/00/8KIVFV8Q000915B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