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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中主流媒體如何利用微博UGC?

張春貴

2015年09月17日16:50  來源:人民網研究院  手機看新聞

201581223:30左右,位於天津濱海新區塘沽開發區的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所屬危險品倉庫發生爆炸(以下本文簡稱“爆炸事故”)。

爆炸事故不僅是對政府和社會各界搶險救災速度和能力的考驗,對於媒體來說,也是突發事件報道的比拼。從本次爆炸事故報道情況可以看到,在事件初期的信息擴散中,微博是主要平台。而那些及時挖掘整合微博UGC的媒體,則在報道中搶佔了先機。

本文主要探討主流媒體在突發事件初期如何利用微博UGC的問題。若主流媒體能加大對微博UGC的利用,不僅可以在突發報道中搶佔先機,也有利於提升主流媒體的影響力。

一、微博仍是突發事件信息擴散最快的平台

爆炸事故發生后,很多當地網民以為發生了地震,跑到戶外。慌亂中,仍有不少網民習慣性地用手機記錄下所見所聞,於是最早的一批現場照片、視頻產生了,如爆炸前的起火、爆炸產生“蘑菇雲”、居民家窗戶被震碎等場景。這些資料被上傳到微博,並被快速擴散出去。如經過事后認証,網友“@小寳最愛旻旻”是最早發布事故信息的,留下了大爆炸前起火的一段視頻。

更快的傳播速度是媒體一貫的追求。人類傳播史,就是不斷提高信息傳播速度的歷史。但無論怎麼努力,傳統媒體都很難達到信息與事件的同步傳播,總是存在一定的“時滯”。即使廣播、電視這樣可以現場直播的媒體,也要在事件發生后,才能趕到現場進行傳播。

微博出現后,很多重大事件的信息擴散,已接近於現場實時發布,如2011年的“7·23”甬溫線高鐵事故,過了4分鐘就有網民通過微博爆料﹔2013年“4·20”雅安地震,在53秒后有人發出爆料微博。

在過去的幾年間,微博平台由於微信的沖擊,以及多個微博平台的分散,在影響力上一度有所下降。2014年,新浪微博更名為“微博”並上市,其他多家微博逐漸退出,微博平台格局也隨之進行了整合,微博一家獨大,用戶和影響力重又開始增長。

今天,人們有了“智能手機+移動互聯網+社交網絡”組合,每一個在事件現場的手機用戶,都可以成為事件信息的記錄者、編輯者、發布者。此次爆炸事故中,微博表現最為突出的不僅是信息的及時發布,更重要的是大量照片、視頻的發布,使得突發事件的信息可以有多樣、多個信息源,可以相互補充與印証。這也為傳統主流媒體利用微博UGC提供了便利。

二、主流媒體利用微博UGC尚待提高

在利用各種社交網絡的UGC素材方面,主流媒體一向是比較審慎的。而沒有時政新聞採訪權的商業網絡媒體,在使用UGC素材時,往往約束較少,能及時發現線索,搶報新聞。

在爆炸事故發生后,騰訊新聞於12日晚2349,借助CFP的現場圖集,通過滾動新聞的形式,率先發布了爆炸事故圖片報道集《天津爆炸現場騰起蘑菇雲 數十公裡外有震感》,搶得PC網站報道首發﹔新浪頭條新聞於130:18綜合網友爆料,建立了微博專題﹔搜狐網的客戶端於130:26開始了互動直播﹔鳳凰網於131:02開通手機網站的直播。

相比商業媒體,主流媒體在此次爆炸的新聞發布上整體落后。如新華網地方頻道於13日凌晨0:59分,在PC端發布了主流媒體第一條綜合新聞《天津濱海新區深夜發生劇烈爆炸 煙塵高達數十米》﹔在客戶端方面,澎湃新聞於130:48開始發布新聞,1:21開通直播。

在微博方面,天津日報的官方微博在130:09就發布了第一條微博(如下圖),但遺憾的是,由於該微博影響較小,並沒有起到很好的信息擴散作用﹔到13日上午10點左右,本條信息的轉發量不過1100多條。

人民日報官微,於130:43發布了中央主流媒體的第一條微博,有力推動了相關信息的擴散(到13日上午9時許,此條轉發已經超過5萬):

其他主流媒體,如澎湃新聞於1300:48分、新華社於130111,都綜合網友微博爆料進行了報道,並相應的建立專題、多終端發布,隨后派出記者進行實地採訪。

如果說“時效”是媒體新聞報道的核心目標,那麼在此次爆炸事故的報道競賽中,主流媒體多數沒能及時、有效地採取措施,沒能充分利用微博平台的信息線索及時跟進,因而稍落后於這些商業媒體網站。

三、突發事件后,主流媒體當如何利用微博平台?

在今天的媒介條件下,恰巧處在各種突發事件現場的普通民眾,擁有“智能手機+移動互聯網+社交網絡”的工具組合,往往就成為事件現場報道的第一人,這是任何媒體都無法企及的。主流媒體應了解社交媒體時代的傳播規律,在恰當的節點做恰當的事。

首先,一旦發現微博有疑似突發事件最初階段的信息,應及時跟進核實。

有多種辦法可用來進行核實,如可以考察信息的不同來源、不同形式的相互驗証。在此次爆炸中,很多人在現場拍攝了很多視頻、圖片,則可以從不同角度印証事件的可信度。

通常,主流媒體在各地都派有記者站,可以通過熟悉當地情況的記者站進行及時核對。或採訪相關政府部門和機構進行核實。

涉及具體利用微博UGC時,早期可以採取整合網民UGC的形式,謹慎播報﹔后續動作中,可以自己的記者跟進報道。

其次,在突發事件后續報道中,微博失去早期信息源的地位,但這並不意味著主流媒體對微博無所作為。

微博這類社交媒體,階段性特點明顯。如波士頓爆炸案發生后,有人總結Twitter的表現:“一場災難發生后5分鐘內,Twitter做出的貢獻最大,12小時后就開始幫倒忙。”

微博也是如此。在事件初期,微博爆料。而待事件引起廣泛關注后,微博開始傳播謠言,如“天津大爆炸死亡人數至少1000人”、“方圓一公裡無活口”等,制造恐慌,導致局面更加混亂。

在這種情況下,主流媒體除了加強正面報道,還要專門組織力量進行辟謠。同樣也是加分的事情。

第三,地方主流媒體應妥善發展、利用好微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傳統媒介的短板。

此次爆炸事故中,天津的主流媒體失聲、失語嚴重,廣受詬病。尤其是電視台,在爆炸發生后幾小時內仍按部就班播放電視劇。人們也沒有看到天津的任何高官通過網絡平台或社交媒體對外發布信息,隻有通稿式的新聞發布。

不過上述天津日報的官微,起到了一定的補充作用。遺憾的是,可能也是在平時缺少積累,發揮作用甚微。

最后,主流媒體應重視利用各種技術手段,加強微博平台的信息監測,及時發現信息線索。

一旦發現涉及突發事件的微博,就要及時跟進調查。筆者認為,對於重大突發事件,主流媒體最好能在1小時以內發布初步信息並跟進調查﹔在2小時內報出,算是及格﹔若超過2小時,就是不合格了。

                                                                                                                

(責編:萬丹妮、唐勝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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