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信百科[1]的定義,虛擬電信運營商(VNO,Virtual Network Operator)指:本身沒有電信網絡資源,通過租用電信運營商的電信基礎設施,對電信服務進行深度加工,以自己的品牌提供服務的新型電信運營商。虛擬運營商以自己的品牌來標注向最終用戶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這一點上,虛擬運營商本質上有別於增值服務商和電信服務代理商。可以看出,與電信增值業務服務商(SP)不同的是,VNO能夠經營基礎電信業務(如語音通話),與服務代理商不同的是,VNO有自己的服務品牌、單獨的號碼資源。
在美國、日本、韓國、香港等這些經濟較為發達的國家和地區,虛擬網絡運營商早已合法存在。以香港地區為例,香港電信管理局在十余年前就給當地的多家企業發放了虛擬網絡運營商牌照,並劃撥了相應的號碼資源,由這些企業發行自有品牌的電話卡。在這些國家和地區,虛擬網絡運營商正在不同的細分用戶市場拓展自有品牌的產品和服務。
在中國內地,虛擬網絡運營商也並不是頭一次被提及。據了解,在2005年,國家相關部門就曾經發起過關於“放開對虛擬網絡運營商管制”的討論。不過,之后接踵而來的電信重組、3G牌照發放等更為重要而緊迫的事宜,使得虛擬網絡運營商的准入問題被擱置。
時隔多年,關於虛擬網絡運營商的准入問題之所以會在近期被再次提及,並成為業界焦點話題,是因為工信部在2012年6月下發了一份名為《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的文件[2]。若果真實現,虛擬運營商牌照的發放將是繼2008年電信業重組之后又一次電信重大變革,也是中國民間資本進入基礎電信業務的開始。據推測,騰訊、阿裡巴巴等OTT企業將獲得首批電信虛擬運營商牌照。
過去一直在發展卻一直受管制的VoIP電話將可能是虛擬電信運營商在租賃相關帶寬后殺入話音市場的有力武器。盡管VOIP的通話費用隻有固網的幾十分之一,但在政策層面並沒有拿到通行証。或者接著虛擬電信運營商的牌照發放,可能出台對VoIP更寬容或鼓勵的措施。
幾乎不難設想,類似騰訊這樣的企業,當獲得相應號碼資源后,將號碼和QQ號建立對應關系,會對傳統電信業帶來巨大的影響。
(研究院 劉振興 整理)
參考資料
[1] http://baike.c114.net/view.asp?%D0%E9%C4%E2%B5%E7%D0%C5%D4%CB%D3%AA%C9%CC
[2] http://tech.163.com/13/0107/00/8KIVFV8Q000915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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